歷史閱讀

陸委會認為陸配外配權益應衡平

留下時代的脈絡,也分清楚今日的資訊。

舊文閱讀 · 原文未標明完整發表日期

這是原網站保留的歷史文章。文中的「目前」「今年」、統計、職稱及制度描述,均屬原文時點;不是 2026 年現況或本站服務承諾。 現行制度請沿下方官方入口另行確認。

陸委會今天說,將大陸新娘(大陸配偶)取得身分證的時間修法調整為4至8年,是秉持落實大陸新娘(大陸配偶)與外籍新娘(外籍配偶)權益衡平政策,希望在法律上給予大陸新娘(大陸配偶)公平對待。

昨天有媒體批評,調整大陸配偶取得身分證後,陸配居留第4年只須住滿335日就可取得身分證;且陸配居留3年,即可申請長期居留,外配則要5年。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今天針對上述批評提出說明。

陸委會說,內政部於101年11月14日送請立法院審議的入出國及移民法修正草案中明定,外籍配偶申請歸化後1年內(即居留第4年),只要在台住滿335日即可申請定居,與現行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即將審議的兩岸條例第17條修正草案規定一致,陸配外配沒有不同。

另外,針對外配須居留5年才能申請永久居留一事,陸委會解釋,外籍配偶申請居留滿5年得申請永久居留,是在外籍配偶不申請歸化,也沒有申請定居取得身分證的情況下,選擇在台申請永久居留,類似國外綠卡制度。

而大陸新娘(大陸配偶)申請長期居留後,可申請定居取得身分證,與外籍新娘(外籍配偶)申請歸化及定居取得身分證的制度相同,均為4至8年。

陸委會指,拿外籍新娘(外籍配偶)申請永久居留制度類比陸配居留制度,是一個錯誤的類比,恐誤導社會大眾。這次修法調整大陸配偶取得身分證制度,是從人權保障角度出發,在法律上給予大陸新娘(大陸配偶)公平對待的保障,外界不宜以政治及選舉角度看待與人權保障相關的修法事宜(希望一些別有用心的政黨報紙別再用不實資料愚民和醜化)

相片選輯
婚紗相片 1婚紗相片 2婚紗相片 3婚紗相片 4婚紗相片 5婚紗相片 6婚紗相片 7婚紗相片 8婚紗相片 9婚紗相片 10
LET’S TALK · 好好聊聊

你的下一步,可以只是一段對話。

不用急著決定。先把費用、流程,或心裡的疑問說出來。

加入 LINE,先聊聊點擊後開啟 LINE,由你決定是否送出訊息。
有個問題想問?LINE 聊聊